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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芒市开启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专项整治!

来源:乐鱼最新首页登录    发布时间:2025-02-24 04:17:44

  关于在芒市辖区开展摩托车、电瓶车酒醉驾、无证、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电瓶车、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风险隐患,全面做好辖区道路交互与通行事故预防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道路交互与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并且开展摩托车、电瓶车酒醉驾、无证、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严查摩托车、电瓶车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不戴头盔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对发现摩托车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资质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对未悬挂号牌、无有效交强险、使用假牌假证的,一律扣留车辆;对驾驶拼装、报废摩托车的,一律做好证据保全收缴车辆;对摩托车逾期未检验的,一律责令限期进行检车并做好监督。

  严查未按规定登记上牌的电瓶车上道路行驶和驾驶电瓶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对查获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依法处罚,涉嫌醉驾的将依法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及党员等涉嫌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通报所在单位及属地纪检监察部门。

  (四)对妨碍、阻挠、拒绝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法律来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据统计,在涉及摩托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无牌无证摩托车是摩托车事故的最大元凶,引发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区所有摩托车事故的60%。在广大农村地区有大量无牌摩托车和大量无证驾驶员存在,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极大,若发生事故,由于无牌无保险,难以得到有效赔付,造成一些家庭致贫返贫。同时对于无牌车辆,一旦出现交通肇事逃逸也难以查处,此外,由于没有办理驾驶证,没有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摩托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也相对较差,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人员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未取得驾驶证,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其危害主要有:一是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三是败坏社会风气。无证人员无视法律,无视交通规则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

  谨慎驾乘保安全,佩戴头盔护具少伤残。摩托车机动灵活但稳定性较差,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致残率、致死率极高,因此,摩托车驾乘人员要按规定穿戴适合的头盔和其他防护装备。头盔和手套可在事故中缓冲驾乘人员头部和手部受到的冲击,雨天则可以避免湿滑引起的操作失误,此外还可以选择其他护具,包括护手、护腿、护背等。驾驶人最好着颜色明艳的衣物或反光衣,切忌将外衣反穿挡风御寒,以免影响正常操作,发生事故。

  出行前要仔细检查车辆的操纵装置、刹车装置、照明信号装置是否可靠有效;油、电路及接口有无渗漏现象;检查前后轮胎有无损伤,气压是否合适;检查喇叭、车速表、前照灯、转向灯、制动灯能否正常工作;检查随车工具及警告标志牌是否齐全,并携带火花塞、冷补胶、保险丝和灯泡等易损配件。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互与通行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保险。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互与通行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摩托车载人载物加剧了车辆的不稳定性,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法律规定摩托车要按照行驶证上的核定载人数载人,且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摩托车不得载人,不得运载超过规定高度的物品,不得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

  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尽可能避开大型车辆。大型车辆因高度和长度的关系,会在车辆周边产生一定的视觉盲区,一旦大型车辆突然变更车道或紧急刹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另外,大型车辆快速通行时,形成的气流会对周边较近的物体产生一定的吸力作用,如摩托车靠得太近,则易引发被卷入车底的交通事故。尽量避免与大型车辆并行或跟车过近。大型车辆转弯半径大,切忌驾驶摩托车在大型车辆转弯的内侧半径内行驶,避免由于内轮差发生意外事故。

  行经城乡接合部时,要考虑各种危险因素,行车中注意观察路边的行人、非机动车、农用车、大型货车和路边的摊位等,要有耐心、少鸣喇叭,并控制好车速;遇行人或者非机动车突然横穿道路时,要及时减速或停车避让。

  行经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禁止在道口内停车;行经有人看守的铁路道口时,应服从道口管理人员的指挥,在栏杆开始下降时,禁止强行闯杆,与火车抢行。

  行经弯多、弯急的山区道路时,要降低车速,缓慢转弯,避免占用对向车道,并提前鸣喇叭。下坡时应使用低挡辅助制动,以后刹车为主,前刹车为辅,随时控制车速,不要空挡滑行,不要长时间使用刹车,以免刹车片因过热而失灵。

  行经泥泞路段时,应选用适当挡位,保持充足的动力,稳住转向把,均匀一次性通过。通过长泥泞路段时,应中途停车熄火休息,以防止发动机温度过高。通过泥泞路段时,应停止加油,必要时下车推离泥泞路段,否则车辆会陷入泥潭,不断打滑。

  如遇雨、雾天、大风时,应降低车速(雨、沙尘天气时应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及后位灯,雾天时还应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谨慎驾驶。在湿滑路面上行车,刹车距离会增加80%以上,因此要保持更大的行车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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